長期以來在品牌概念及其價值認識上普遍認同是企業自身價值的體現或者說反映了一種商標權益。這一觀念造成不少企業盲目地從單方面創立名牌,忽略從品牌與消費者關系上認知品牌價值。近年來國外成功品牌戰略的實踐表明:品牌是一個以消費者為中心的概念,沒有消費者,就沒有品牌,品牌與消費者關系是品牌價值的最好表征。
美國著名品牌研究專家凱文萊恩.凱勒(Kevin Lane Keller,1998)在長期的品牌研究基礎上提出了基于消費者的品牌資產價值概念(Customer-based Brand Equity),其基本思想是從消費者與品牌關系認知品牌價值,而非從財務的角度去衡量品牌價值。這一全新的觀點表明:強勢品牌之所以具有較高價值,是因為它不僅有較高的知名度,更重要的是與消費者建立了深度關系,即能讓消費者體驗到它所代表的利益。一旦消費者將品牌與其能得到的有形和無形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那么,消費者就會主動購買,對品牌忠誠,而且愿意為此支付較高的價格。因此,品牌價值是體現在品牌與消費者的關系之中。強勢品牌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為它可以為消費者創造價值,帶來更大利益。
現代心理學研究認為,人是憑借片段的信息來辨認物體和認識事物,這就是所謂主觀認知。品牌作為產品的標志,它可以用來表征和創造同類產品之間的差異,消費者正是憑借著對品牌產生一種感覺和體驗,幫助其選擇或識別產品。這就是所謂品牌認知。這是品牌資產價值的一個重要方面。
研究認為,品牌認知在消費者頭腦中形成一種無形的識別器,它的基本功能是減少人們在選購商品時所花費的精力和時間。研究還認為,品牌在更深一層次上是對人們情感訴求的表達,它反映了一種生活方式、生活態度和消費觀念。如今品牌對消費者正是這樣,它以高美譽度、高強度、高沖擊力的信息,誘導消費者將注意力集中在品牌商品上,引導消費者購買品牌商品。品牌商品無不反映了一種生活方式及其觀念。
品牌商品在人們的心目中代表了使用者具有那一類的身份、地位和個性。更重要的是品牌可以給消費者一種文化附加值,給社會傳播一種觀念,消費者購買和消費優質可靠的品牌商品,可使其感受到相應的身份、地位、榮譽和自信,從而獲得心理上的某種滿足與體驗,提升消費者的效用。比如,人們在暢飲可口可樂的時候,除了用于解渴外,更多的是人們在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滿足享受美國文化的一種心理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