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則1:開創一個品類
大多數人都知道登上月球的第一人是阿姆斯特朗,卻很少有人會去關注第二個、第三個登上月球的人是誰。“第一”永遠是舞臺上鎂光燈下的焦點,而被人們深深地印在腦海當中。對于那些后來者,大多數的人們都失去了好奇心,沒有多大的興趣。一個品牌的建立也同樣如此,消費者大多只會記住一個行業或品類里面的老大品牌,而對于老二、老三品牌,消費者卻總是記得比較模糊。品牌營銷的第一條法則就是要“開創品類成第一”。
那么何謂“開創品類成第一”呢?當年的小霸王在電腦金貴得要命的時候,把電腦中打字的功能單獨拿出來,開發出一個電腦學習機市場,搶在電腦廠商之前,把手伸進了渴望學習電腦人的錢包。“王老吉”原本是放在藥店里面銷售的藥,策劃團隊通過改變包裝,改變訴求把它變成了涼茶飲料,使它率先成為飲料里面涼茶品類的老大品牌,銷量也遞增到幾十億元。
在一片紅海的競爭當中,要想樹立新的品牌,就必須打破原有的秩序和規則,創造新的品類,從而避開激烈的競爭,進入獨立的藍海領域。牛奶本來是喝的,干著吃,就誕生了可以嚼著吃的奶片;水果本來是咬著吃的,現在變成可以喝的,這就產生了果汁飲料;方便面的渣滓,本來是作為垃圾倒掉的,但現在卻變成了利潤極高的“一口脆”。思念開創了10克重的珍珠湯圓系列,再經縮小,又推出僅3.5克重比豌豆還小的小小珍珠湯圓,掀起新一輪銷售高潮。
法則2:借靠一棵大樹
網上流行這樣一個關于“出售書籍”的段子:一位出版商有一批滯銷的書久久不能脫手,便給總統送去一本,并三番五次的問總統的意見,忙于政務的總統沒有時間與其糾纏,便隨口應了一句:“這本書不錯!”出版商如獲至寶,進行大肆宣傳:“現在有總統先生喜歡的書出售。”于是,這些滯銷的書不久就被一搶而空了。
不久,這個出版商又有書賣不出去了,他又送給總統一本。總統上了一回當,想奚落他一下,便說:“這本書糟透了!”出版商聽后大喜,他打出廣告:“現在有總統討厭的書出售。”結果,不少人出于好奇爭相購買,書隨之脫銷。
出版商第三次將書送給總統的時候,總統接受了前兩次的教訓,不置可否。出版商卻大作廣告:“現有總統難以下結論的書出售!”居然又一次大賺其利。
“背靠大樹好乘涼”。這個段子讓我們明白,其實出售什么樣的書籍并不重要,而關鍵在于這本書籍和總統扯上了關系,通過總統背書,就成了暢銷書。品牌營銷也是如此,如果能靠住一棵大樹,借勢于外力,自然會使品牌構造的路程省很多力。所謂“大樹”便是在消費者心智模式中已經形成的認知,通過借勢消費者認知提升自身品牌的方式,便是“靠大樹”的策略。
法則3:占領一塊區域
“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自古淪落為草寇的人都會選擇占領一個山頭,安營扎寨,然后進行“攔路打劫,坐地分贓”的活動。在商業的王國里,品牌的營銷與構造也是如此,與其四處游擊,成為無根之木,不如占地為王,打好基礎進行漣漪型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