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經銷商:從產品組合走向品類組合
發布時間:2017-11-16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代理商的轉型,既包括經營方式的轉型,也包括產品組合方式的轉型。
傳統的產品組合,大致有三種方式:
第一種:全部是知名品牌。因為知名品牌既有銷量,也有利潤。
第二種:知名品牌+二、三線品牌。知名品牌有銷量,沒利潤,用知名品牌帶動非知名品牌,形成銷量與利潤的組合。
第三種:以非知名品牌為主。這種產品組合方式,除非代理商很厲害,把非知名品牌賣成區域知名品牌,否則規模做不大。
現在,這三種經典產品組合方式可能要受到挑戰了。
新的影響因素出現了,要重新審視傳統產品組合方式了。
第一,巨頭都很困難,依賴巨頭再難實現銷量增長。
第二,巨頭價格高度透明化。特別是B2B的出現,對價格體系的傷害比過去竄貨還要厲害。依賴知名品牌形成利潤更難了。
第三,底線安全。消費者對非知名品牌的接受度提高了,銷量不再向知名品牌集中。只要產品好,非知名品牌照樣賣得很好。
第四,品類整合。有些品類,產業集中度低,產品替代性強,比如休閑食品、調味品、食材、文具、辦公用品等。這些品類,只有品類整合才能形成對終端的影響力。
第五,產品創新多了。價格帶拉長,品類創新,貨架增加,大單品規模變小,這些因素都對中小企業有利。
上述五大因素,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巨頭燙手,長尾發威。這種格局正在改變代理商的產品組合方式,傳統的產品組合方式不靈了。
代理商產品組合的方向,應該是平臺化。簡單講,就是三大產品組合方式,即代理品牌+自營品牌+品類整合。
1.代理品牌。包括知名品牌和非知名品牌。知名品牌仍然有巨大的帶動作用,只不過不像過去那么厲害了。
2.自營品牌。底線安全是消費者認知的最大轉變,受益最大的是非知名品牌。最近,不少中小型企業銷量增長,就是受此影響。這也是代理商創建自營品牌的前提。當然,哪些品類適合創建自營品牌,這是需要認真琢磨的。一般來說,越是產業集中度低的品類,越適合創建自營品牌。
3.品類整合。未來代理商的數量會減少,剩下來的代理商,經營的產品傾向于品類整合,即對終端形成“品類托管”,某個品類全部由代理商供貨。
“品類托管”代理商從研究產品到研究品類,一旦“品類托管”就必須做到:銷量增長,利潤增長。“品類托管”是個新趨勢,B2B在這樣做,不少代理商也在這樣做。
有人說代理商會被 B2B 取代,我不同意。但是,代理商的非核心功能會剝離,比如物流配送,由代理商配送變成“統倉統配”。剝離非核心功能,我認為這是好事,發達國家早就這樣了。
一旦剝離了非核心功能,代理商就要聚焦于核心功能,并把核心功能做強,做到不可替代。
代理商的核心功能是什么?我認為是產品整合基礎上的推廣。這里有兩個核心點:一是產品組合,必須比過去更強大。不是研究個別產品,而是基于品類研究產品。二是推廣功能,必須更專業、更高效。
做到了這兩點,代理商就很難被替代。(來源:《銷售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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