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理論即產品(product)、價格(price)、促銷(promotion)、渠道(place)四要素,由密西根大學教授杰羅姆•麥卡錫(E.Jerome Mccarthy)1960年提出,“它的偉大在于它把營銷簡化并便于記憶和傳播”。
產品包含核心產品、實體產品和延伸產品。廣義的產品可以是有形的實體,也可以是無形的服務、技術、知識或智慧等。
價格的制定手段很多,競爭比較法、成本加成法、目標利潤法、市場空隙法,這些方法的目標是使產品成為可交換的商品。企業以盈利為目標,所以定價要具有兼顧銷售效率和企業效益的雙重考慮,打價格戰是一種定價和競爭策略,但價格低并非總是湊效,曾經就有一個朋友,面臨玉蘭油的同一個產品在兩個不同商家銷售價格不同的購買選擇,一家是按全價銷售,另一個則是八折銷售。結果卻是選擇了原價購買。信息不對稱,使價格中蘊涵了太多的附加臆測信息,品質、期限、真偽、質量、效用,價格不僅與產品本身相關聯,也與品牌的附加內涵和價值相關聯,與市場的供求關系相關聯,與所選擇的購物場所的信譽相聯系。
傳統意義的促銷是人員推廣、廣告、攻關活動和銷售促進。這些方式在營銷過程中有著非常廣泛的應用。
渠道是產品從生產方到消費者終端所經歷的銷售路徑。普通消費品會經過代理商、批發商、商場或零店的環節。B2C模式中也有電話直銷、電視直銷、網絡直銷、人員直銷、專賣店直銷等模式。直銷模式大大縮減了從廠家到買家的中間環節,將中間利潤讓渡給消費者或作為新的營銷模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的補償。B2B模式中也可能采取廠家對廠家的直接銷售或選取代理商的中間銷售模式。
4P’s之后,因為服務業在70年代迅速發展,有學者又增加了第5個“P”,即“人”(People);又因為包裝在包裝消費品營銷中的重要意義,而使“包裝”(Packaging)成為又一個“P”;70年代,“營銷管理之父”科特勒在強調“大營銷”的時候,又提出了兩個“P”,即公共關系(Publications)和政治(Politics)。當營銷戰略計劃受得重要的時候,科特勒又提出了戰略計劃中的4P過程,即研究(Probing)、劃分(Partitioning)即細分(Segmentation)、優先(Prioritizing)、定位(Positioning),營銷組合演變成了12P’s。但4P’s依然作為營銷基礎工具,依然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